近期活动

关于推荐参加2023年度“上海高校示范性本科课堂’建设暨第二届教学展示交流活动人选的通知

时间:2023-09-27浏览:14设置

各二级本科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上海市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新时代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推动实现教育数字化转型,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高校示范性本科课堂”建设暨第二届教学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沪教委高〔2023〕3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拟开展示范性本科课堂及第二届教学展示交流活动的遴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和范围

     1.围绕“创设示范课堂,引航教学创新,赋能教师发展”的总体目标,建设遴选深受学生欢迎,能有效促进主动学习、发展高阶思维、培养创新能力的示范课堂。

     2.示范课堂应注重创新性与科学性,强化课堂设计,注重师生互动、生生互动,以提升教学效果为目的创新教学方法、考评内容和方式,教学内容有深度、有广度,教学资源丰富、质量高,体现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具有较大的示范、推广价值。

     3.优中选优,推荐1-2节次课堂。推荐课堂从我校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或获得上海市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课程中遴选,且为2023-2024学年实际授课课程。

     二、工作安排

     本次遴选活动由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和教务处共同组织实施。相关安排如下:

     1.10月13日前二级本科教学单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1)及教师填写的上海高校示范性本科课堂推荐表(二级教学单位)(附件2)以及推荐表中要求提交的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地点:临港校区行政楼218室,联系人:赵老师(电话:38223006),同时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xfz@sdju.edu.cn。

     2.10月16日-20日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由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课堂;

     3.10月31日前以公文形式报送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和课堂推荐表,并提交实录视频等材料。

     三、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

     1.示范性本科课堂推荐汇总表;

     2.上海高校示范性本科课堂推荐表;

     3.推荐表中要求提交的附件材料(符合要求的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课堂教学设计表、课程教学大纲、最近一次开课教务系统截图及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均可能在网上公开,请确保不违反有关法律及保密规定。

     注: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要求详见附件3。如已有符合要求的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可直接提交;如无,教师发展中心将协助完成拟推荐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拍摄。

 

     请相关二级本科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赵老师(电话:38223006)、教务处袁老师(电话:382233152)。

 

附件1:示范性本科课堂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2:示范性本科课堂推荐表.docx

附件3:教学实录视频要求.pdf

附件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学年度上海高校示范性本科课堂建设暨第二届教学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pdf


 

                                           人力资源处

(教师发展中心)

教  务  处

2023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