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活动

关于开展2018年新教师教学研习营的通知

时间:2018-03-13浏览:869设置


各二级学院(部):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高水平师资队伍,是保障教学质量,保证学校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根本大计。为建设适应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师资队伍,促进新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8年新教师教学研习营活动。

一、参与对象

按照《上海电机学院新进教师任课资格的认定办法(暂行)》(沪电机院教[2016]42号),2016-2017学年(2016.9-2017.9)进校,并已通过上海市教委组织的岗前培训的新教师(详见附件1),均需参加本次新教师教学研习营。

二、研习内容

本次新教师教学研习营时间为20183月— 5月,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内 容

主 讲

地 点

备 注

323 12:30

研习营开营

图书馆311


330 11:00

讲座:使命与担当

胡晟 校长

图书馆311

必修

413 10:00

讲座:教学规范与质量评价

教务处,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图书馆311

必修

420 10:00

研讨:青春在讲台

优秀青年教师代表

图书馆311

必修

427 10:00

校内参观

工业技术中心

工业技术中心A

必修

54 10:00

讲座: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教师发展

杨俊杰 副校长

图书馆 311

必修

323-

54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系列讲座(I)、(II);

“从上好一节课到上好一门课”系列教学工作坊(I)、(II);

2018年校教师教学法比赛观摩;

图书馆教学资源介绍。

选修

54 11:30

研习营结营

图书馆 311



三、研习考核

每位新教师需完成必修与选修模块的学习,并完成一件微课作品(510分钟),相互学习交流。

四、学分认定

参照《上海电机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学分制管理办法(暂行)》(沪电机院教发〔201632号),完成本次教学研习营的教师将获 “新教师教学研习营结业证书”及相应的教师教学发展学分(5学分)。

五、报名方式

请在32212:00之前网上报名(在校园网点击http://172.20.20.101/,登录的用户名为您的工号、初始密码为123456)。因故无法参加培训的老师,请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详见附件2):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周老师、赵老师(38223034)。


附件1_应参加2018年新教师教学研习营的教师名单.doc

附件2_2018年新教师教学研习营请假审批单.doc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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